本文转自:今晚报

  因为在上班的时候,睡了1个小时的觉,被单位辞退,男子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。11月18日,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这则案件的详细情况。

  张某是江苏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,工作已经有20年了。事发前一天,因为开车到半夜,第二天上班的时候,张某在自己工位上睡了1个小时,半个月后,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《面谈表》一份,载明“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”,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。后来,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,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。

  法院审理查明,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,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,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。且张某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,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《员工手册》规定,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,显然不具备合理性,同时,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《员工手册》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。

  最终,法院认定,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,判决公司赔偿张某35万余元。 (摘自上游新闻)